協會基本資料
組織與職掌
壹、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係依法向高雄市政府申請設立許可,並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申請登記之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日期為九十九年三月九日,登記字號為99證他字第50號,登記簿第9冊第111頁第468號。

凡年滿二十歲以上,住居在高雄縣市,認同本會宗旨,一年捐款達新台幣2400元以上者,均為本會會員。

由於會員眾多,召開會員大會不易,故依本會章程規定,由會員互推代表,由會員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即為本會最高權利機構。再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監事,組成理事會、監事會。理事會之理事,互推常務理事五名,理事長一名。監事會選舉常務監事一名,餘為監事。理、監事會為本會之執行機構。

貳、理事會與監事會
第十六屆理監會,理監事姓名如下:
理事會
理事長:蘇鳴東
常務理事:宋孝慈、盧慧倩、梁潔瑜、韓懷仁
理事: 林樹根、陳秋鳳、陳瑞霞、林進亮、許宏裕、李宜學、 陳美君、凃博德、陳重諭、方宏仁
職掌: 會務之研擬與決策;會務之推動、財源之籌措、人事之管理等。

常務監事: 莊正岳
監事: 張書銘、唐玉勳、郭勝睿、黃宣銘
職掌: 會務與財務之監督等。

參、幹事會與執掌
總幹事 -
負責綜理所有會務;督導幹事與社工員業務之處理;特殊個案之處遇;研發開拓新業務;負責與政府機關、友會之接洽與聯繫。
幹事 - 張瑋真
負責會計;收發文;貧病、急難補助個案之調查;志工督導;有 關會務之協助處理。兒少監護案件的訪視調查報告方案之行政執行。

肆、社工員與職掌
張淨善 老人家庭暴力個案之關懷、處理。活動企劃、執行。
陳煒哲 老人家庭暴力個案之關懷、處理。活動企劃、執行。
劉康偉 老人家庭暴力個案之關懷、處理。活動企劃、執行。
邱照婷 兒少家庭資源布建個案之關懷、處理。活動企劃、執行。
洪萓伶 兒少家庭資源布建個案之關懷、處理。活動企劃、執行。
鍾宜吟 負責左營老人活動中心各項業務之經營管理。
郭芳孜 負責左營老人活動中心各項業務之經營管理。
黃美琪 負責民族老人活動中心關懷據點、日間托老等各項業務之處理。
楊欣蓉 負責左營2.0巷弄長照站之活動執行。

伍、志工團與職掌
職責:
左營及民族老人活動中心之值班、現場諮詢、管理;
左營及民族獨居老人之電話問安、關懷訪視、協助就醫,居家環境整理;日間托老;社區關懷據點。


本資訊更新於2024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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