燭光會訊

個案服務報導4-6月份



個案服務報導

先生:

    蘇先生現年65歲,曾有一段婚姻,育有一子(現年35歲),於民國98年因故離婚,嗣後即獨自生活。

    蘇先生於民國103年中風,導致左側偏攤,目前領有中度身障證明,意識尚清楚,但無法清楚表達意思,須使用輪椅、尿布、鼻胃管、尿管,日常生活須他人協助。每週一、三、五會去醫院進行復健。

    蘇先生因健康狀況無法工作,又無固定居所,有一度曾被安置於鳳山街友中心,後經街友中心協助將其安置於德安養護中心。民國104年通過托育補助每月14124元,由政府部門支付。但因安置於養護中心,須自付尿布等耗材費用,從民國104年9月至105年4月他已積欠養護中心28000元,有慈善團體補助15000元,餘額13000元尋求本會協助。

    本會同情蘇先生境遇,同意補助5000元度過難關。希望蘇先生在養護中心能安享餘年。

 

先生:

    張先生現年68歲。今年3月因腦中風導致行動緩慢,自我照顧能力降低,又疑似有失智現象,曾有離家後迷路不知返家情形。

    張先生於今年4月20日移動其子與鄰居機車,竟遭其子毆打頭部,經鄰居報警送醫,並通報家防中心介入,家防中心再將本案交由本會社工員處理。

    本會社工員前往處理後,發覺張先生行動不便,須他人協助備餐及盥洗,為防止其再受其子暴力相向,依職權將其安置於傳祐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由於張先生無經濟能力,仍由本會協助提供緊急生活扶助金3000元供安置期間的門診、交通費。

 

孫老太太:

    孫老太太是本會訪視關懷的獨居長輩。

    孫老太太現年82歲,終身未婚,有一弟,有時會來探望她,她年輕時曾在中華工程公司高雄辦事處擔任清潔工,20年前退休時曾領有一筆退休金,現在只領每月3600元的老人年金。

    孫老太太獨居,有退化性關節僵硬問題,行動不便。今年4月下樓時不小心雙腳無力,跌了一跤,所幸尚無大礙。本會訪視志工於今年5月初前往訪視時發現她無力自行起身,乃向本會反應是否可以送她一支四腳拐杖方便她支撐起身下來和行動。

    本會鑒於孫老太太孤苦無依,同意送她四腳拐杖一支,解決她行動不便的困難。

簡老太太:

    簡老太太現年72歲,去年(104)4.5月間因腦中風住院治療,出院後,衍生行走緩慢,自我照顧能力降低,疑似有失智情形。平時由長子負照顧之責。

    今年(105)5月23日簡老太太離家到派出所報案,聲稱遭到長子言語暴力,讓她感到害怕,不願回家。

    本會社工員奉家防中心之命處理此一個案,社工員考慮到簡老太太意識不穩,行動緩慢,又不願返家,為安定她的情緒,依權職將其安置於傳祐老人長期照顧中心三日。因緊急陪同老太太前往安置機構,雇用計程車,花費車資230元,申請本會協助。

    本會同意補助此一緊急安置計程車資。

 

先生:

    張先生現年68歲,因腦中風後,行動緩慢,自我照顧能力下降,疑似有失智現象。今年(105)4月20因搬動其子之機車,遭致其子發怒,毆打其頭部,經鄰居報警,再通報家防,再派由本會社工員處理。

    本會社工員於4月29日為防張先生再次受到其子暴力相向,將他緊急安置於傳祐老人長期照顧中心,至5月15日止。

    張先生體弱,於安置期間多次進出醫院,依合約規定,張先生的安置費用9350元由家防中心支付,但醫療費420元,送醫車資總共2870元,醫療器材雜支550元,共計3840元,須由張先生本人支付。

    本會社工員考量張先生無能力支付這筆費用,申請本會幫忙,本會同情張先生遭遇,同意補助這筆費用。

 

尹老太太:

    尹老太太現年97歲,是本會經管的左營老人活動中心訪視關懷的獨居老人個案。

    尹老太太無子女,依靠中低老人年金每月7200元過活。最近因在家中跌倒受傷,因糖尿病,促使傷口感染細菌,不得已左腳截肢,目前已返家休養,行動更加不便,但她無力雇用看護,也不想住安養院,已提出居家服務申請。

    果峰里鄭里長同情尹老太太遭遇,派志工適時關懷其生活、飲食。本會亦有志工定期訪視關懷,了解其困境,為幫助她度過難關,同意自今年(105)6月起至8月,按月幫助她生活扶助金每月3000元。

 

陳老先生:

    陳老先生現年80歲,現為政府列管的低收入戶,月領生活補助費5900元及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7200元,共13100元,但每月須付房租4500元,其餘充作生活費用,勉強度日。

    陳老先生為澎湖人,13歲時即離家到高雄工作,與親人已60多年未聯絡。10幾年前他因中風導致左側偏癱,行動不便,曾被安置於安養中心,但他喜愛自由,故逃離機構,平常生活由乾女兒照顧。濟興基金會關心他,每月會有二次的獨居老人訪視關懷,偶爾會提供物資幫忙他。

    今年4月9日前鎮社福中心社工至案家訪視,發現陳老先生背部壓瘡傷口惡化,傷口紗布發霉,當日即送大同醫院急診,經診斷為泌尿道感染與梅毒,需住院治療,住院期間予以藥物與清瘡治療。

    陳老先生住院看護費每天3000元,院方幫他申請政府補助每日1200元,餘1800元須自付。自4月10日至28日共19日,住院期間共花費34200元,陳老先生無力負擔,院方社工室幫忙找慈善單位共同出力贊助,已獲多家慷慨解囊,餘額6200元轉請本會協助。

    本會同情陳老先生境遇,同意補助2000元,助其度過難關。

 

先生:

    陳先生現年53歲,無固定工作,平日四處遊蕩,無領取任何福利津貼。

    今年4月26日凌晨1點51分,陳先生被人發現臥倒於高雄市六合路,經好心路人叫救護車將其送至高雄市大同醫院急診,經醫生診斷為顱內出血,立即進行血塊清除,術後僅能臥床,無法言語和下床走動,必須依賴他人照顧。因陳先生久疏於與兄弟姐妹連絡,親情疏離,兄姊聞訊均表示不願理會,院方不得已幫他申請24小時看護,從4月20日至5月16日累積看護費高達42000元。大同醫院社工室轉請本會幫忙負擔部份看護費,本會同情陳先生遭遇,同意補助4000元共襄善舉。

    陳先生於5月17日出院,已由慈善團體幫忙將他安置於安養機構。希望陳先生能安渡餘生。

 

陳老先生:

    陳老先生現年78歲,未婚、獨居。父母均已過世,兄弟姐妹亦多已往生,僅剩大姐一人,但多年來均無聯絡。他去年因中風導致生活無法自理,於去年10月22日被社會局安置於安安護理之家。

    陳老先生今年5月18日因右頸腫脹及呼吸困難,護理之家發現後將其緊急送至大同醫院急診。翌日,被轉入胸腔內科,以抗生素及藥物治療。

    陳老先生住院期間經院方評估須有專人看護,鑑於他無親友幫忙,院方乃幫他請24小時照顧她,每日2000元,經申請政府補助每日1200元,餘額800元,從5月18日至6月1日,須自付10400元。大同醫院社工室轉請本會協助。

    本會同情陳老先生孤苦伶仃,同意補助2000元看護費共襄善舉,希望陳老先生能安享餘年。

 

先生:

    單先生現年46歲,曾從事停車場管理員工作,後因停車場管理自動化後即告失業。於102年底與妻離婚後,四處遊蕩,成為街友。

    今年6月9日病倒於路上,經路人通報119,將其送往大同醫院急診,經急診後,送入加護病房,後來因心臟、呼吸、急性肝腎衰竭,於今年6月12日死亡。

    單先生在大同醫院急救4日,總共醫藥費高達86234元,由於他多年均未繳健保費,累積高達54000元,因無健保身分,所以這筆醫療費用須自付,但依規定,只要繳清積欠之健保費,住院之醫療費用健保局將全數負擔。

    大同醫院社工室乃尋求各慈善團體幫忙,共募得38000元,大同醫院基金支付4000元,餘12000元請求本會協助,本會鑒於大同醫院熱心救人,同意補助3000元共同完成一樁美事。

    單先生的後事已由某慈善單位協助處裡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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